外贸采购合同(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外贸采购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贸采购合同1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___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_____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___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___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 ……此处隐藏8449个字……在交付时对设备进行及时检验或由于设备缺陷的隐蔽性导致甲方在交付时未能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甲方在设备安装验收后的一年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自修理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之设备的次日起算。
8.保密
8.1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披露的且标注为“保密”或“秘密”的任何标准、规范、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或其他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向与执行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上述文件时,应保证有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由于乙方原因或人员引起泄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8.2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9、对侵权索赔的辩护
9.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合同项下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时,免于遭受第三方就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提起的诉讼、仲裁或任何请求。
9.2如果发生因乙方出售的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的情况,且甲方将此等情况及时通知了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了合理的信息与协助,并且授权乙方独立进行辩护和解决索赔问题,乙方将自费进行辩护,并支付全部费用和由于该案最终判决或裁决/裁定而支付的赔偿金,以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0.误期及缺陷
10.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或迟延安装调试完成的,每迟延一日按设备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第三方采购。乙方除承担延期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设备经采购商检验证实存在缺陷或零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根据情况选择:(1)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要求供应商更换有缺陷产品的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使产品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无论甲方选择(1)或者(2),乙方均还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设备总金额的%计算。
11.弃权
11.1甲方在行使权利过程中的疏漏或者迟延不应视为弃权;甲方任何部分地行使权利不应阻止其进一步行使权利。本合同中规定的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的,且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
12.税务
12.1双方将自行承担有关机构根据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12.2乙方负责缴纳就本合同所课征的所有增值税,增值税的税款已包括在本合同总价内。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恐怖事件导致合同履行被迫停止或不得不推迟履行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引致的延误及损失减至最小。
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有关情况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3日内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13.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天,双方应就合同执行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如果未能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4.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达成书面合同予以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5.合同的变更、解除
15.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更改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合同附件包括,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2除不可抗力事件或双方协商一致外,一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除按《合同法》和本合同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外,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16.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三份归甲方,一份归乙方。
16.2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需要双方达成书面的协议才能生效。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外贸采购合同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合同编号: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签约日期:20___年09月01日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以客户来样为准,并需最终通过客户QC验收。
三、包装要求、费用负担:出口纸箱包装。
四、收货单位、交货地点:货送至需方仓库。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卡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出货后三十天内,需方凭供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付清货款。
七、供方经济责任:
①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否则应承担需方由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②如发生未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的情况,对于已交部分的货物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对于未交的货物是否需要补交,何时补交,均按需方的要求办理。
八、需方经济责任:
①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而未及时通知供方,需方应承担供方由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②供方在送货之前,应与需方联系,确定仓库后,再行送货。如需方无故拒收,应承担供方的运费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③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需方应承担供方由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九、供方须凭货物进仓单、增值税发票及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向需方收取货款,如需方(或客户)提供主、辅材料以及包装、则此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在货款给付时扣除。
十、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依法另立协议。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约定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解决。
十二、备注:
1、以上交货期为出厂日期,供方需严格遵守,如有任何推迟,供方需接受每星期5%的罚款。
2、出货数量不允许短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